經理(知識產權促進)/Manager (IP Facilitation)
政府 / DATA.GOV.HK
現場
截止日期 10月21日
職位簡介
(a) 協助制定和推行計劃,建設和維繫文創產業的文化知識產權業務生態圈; (b) 協助識別支援文化知識產權業務的良好做法; (c) 支援文創業界,以推動知識產權的創造和促進知識產權的生產及貿易; (d) 支援文創業界優化知識產權,以開拓商機/商品化機會,並透過知識產權貿易締造經濟價值; (e) 協助文創產業物色和評估具有潛在知識產權授權的機會; (f) 統籌活動及提供後勤支援,以促進和推動文創產業知識產權的創造及生產;以及 (g) 執行其他獲指派職務。 註: (1)遇有職務需要,受聘人或須不定時及逾時工作(包括在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)。 (2)入選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及/或面試。
職位要求
- 申請人必須-
- (a) 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工商管理、市場學、經濟學、法律研究或相關學科學士學位,或具備同等學歷;
- (b) 取得香港中學會考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 [註] ;
- (c) 在取得相關學歷後,具備最少三年有關商業管理、市場推廣、知識產權或相關範疇的全職工作經驗;